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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 (3)

2017-06-06 08:42:05 作者: 来源: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徐丽英认为,《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机构案件受理程序及条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法院“委托难”的问题。此外,人民法院加强对委托鉴定事项的审查,也将有效减少重复鉴定、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
  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负责人何颂跃介绍说,提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移交鉴定材料的规范性和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能力,完善法庭对鉴定意见的质证程序及规则是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为审判部门提供专业技术保障的两个重要环节,《意见》强化这两个环节,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管理质量、强化法庭审查鉴定意见的能力、增强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的释明能力。
  落实保障监督明确出庭作证权责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深入推进,鉴定人出庭作证对于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公正作出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要通过强化法庭质证解决鉴定争议,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审查、启动和告知程序;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监督指导,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意见》对加强保障监督,确保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郭华认为,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作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关键性步骤,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是保障鉴定人依法出庭作证、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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