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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政府虚拟项目征收房屋未补偿 农民维权无门死于出租屋政府抢尸停放三年未安葬

2016-08-24 17:03:46 作者:何国铭 来源: 三农内参

  【三农内参资讯】2015年8月以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合平村年过七旬的老人刘建国多次向我单位投诉称:2010年7月,长沙市芙蓉区政府虚拟“隆平杂交水稻项目”征地为由,组织公安、城管和政府工作人员,在未完成房屋征迁合法补偿手续的情况下,趁主人不在家时,将刘建国合法有证的楼房进行了强拆,并毁坏了室内家具等设备;2012年12月26日,刘建国的儿子刘正刚因房屋被强拆维权无门饿死在出租房,尸体被属地芙蓉区政府抢去殡仪馆停放三年之久尚未火葬,连尸检结果也未告知死者家属,刘建国及其家人先后多次找区、市、省政府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要求依法解决无结果。刘建国及其女儿三人还被芙蓉区公安机关以“非访”为由行政拘留,为此,刘建国请求舆论机构监督属地政府依据刘建国的房屋实际面积依法合理解决;同时,要求芙蓉区政府对刘正刚非正常死亡负责。

  我单位受理后,按程序指派调研员何国铭等3人进行了调研核实,期间,先后走访了芙蓉区政府、芙蓉区国土局、芙蓉区东湖街道拆迁办、长沙市殡仪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并会同区政府负责接待处理上述事件的芙蓉区司法局焦局长先后三次组织属地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调取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征地手续等相关音频、视频、图片、书证共23份,基本证实了芙蓉区政府以“长沙市隆平科技水稻项目”立项的土地用于了开发建设高档别墅出售的事实。同时,还证明了属地政府对刘建国的房屋强拆未补偿和刘正刚因拆迁死亡,政府抢运尸体停放殡仪馆三年多时间未火葬的事实。

  一、虚拟“隆平科技水稻项目”征地用于建别墅,非法强拆及低价违规补偿等事实。

  据长沙市国土局、湖南省人民政对位于刘建国所属芙蓉区东岸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7)政国土字第783号】审批项目显示:该地项目名称为“隆平科技杂交水稻项目”。通过走访属地多名群众和实地察看芙蓉区东岸乡被征地现场证明:位于刘建国原住东岸乡合平村被征的地段上并没有隆平科技杂交水稻项目的建设,而是长沙恒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高档豪华别墅群共计258套,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6000元不等。

  刘建国个人是独立户主,其名下合法有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50.44平米,刘正刚本人于2009年结婚生育一个女儿,并独立分户,刘正刚的自建房加生产用房约600多平米,芙蓉区政府拆迁指挥部决定将刘建国与刘正刚二户并一户合并进行补偿,按4个人加一栋合法有证的自建房及生产用房共计1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补偿的总金额为313106元。该补偿的价格平均每平方米不足300元,按人头计算人均也不足10万元。

  二、维权无果死于出租屋,尸体被抢,停放殡仪馆三年多时间未安葬。

  根据户口簿证明和调查得知,刘建国与其儿子刘正刚早已分户。刘正刚是独立户主,芙蓉区政府拆迁指挥部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没有尊重刘正刚独立户主的事实,将已经分户多年的刘正刚与刘建国二户并成一户进行安置补偿,据刘正刚生前与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的谈话录音证明,在政府实施强征行为后的长达二年多时间里,该拆迁指挥部既没有承认刘正刚是拆迁户主,也没有与刘正刚谈补偿事宜,刘正刚曾多次找属地政府拆迁指挥部要求独立核算无结果。期间,刘正刚带着几岁的女儿一直租住在一间小屋里,为了解决生活困难,刘正刚通过村委会出面担保向芙蓉区政府拆迁指挥部预借部分属于他自己应该得到的安置补偿款都被拒绝(有村委会的担保书佐证)。失望中导致刘正刚因土地、房屋被强征强拆得不到尊重与补偿,生活无来源,居住无着落,妻子离婚另嫁,情绪低落,精神不振。

  2012年12月26日,失地农民刘正刚在未得到任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死在不足30平米的出租屋内几天才被发现,死者的父亲刘建国当即向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报案,经过属地公安机关现场勘察结果,排除他杀嫌疑。刘建国及其家属对刘正刚的死因质疑,认为刘正刚的死因与政府强拆未安置补偿有关联。由于死者刘正刚的房屋被强拆没有办丧事的合适场地,经东湖街道合平村委会协调,由该村八一组组长解国文负责帮助刘建国在拆迁地段的空地为刘正刚搭棚办理丧事。

  2013年2月2日晚12许,芙蓉区人民政府以“刘建国为其儿子刘正刚办丧事过久,扰乱公共秩序为由”,组织公安、城管百余人强制性将刘正刚的尸体拖运长沙市殡仪馆。刘建国要求对刘正刚的死亡情况进行尸检,芙蓉区公安局在刘建国不在现场也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单方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正刚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至今没有送达给死者刘正刚的亲属,尸体停放在长沙市殡仪馆已有三年时间尚未火葬处理!

  我单位近一年时间里,曾多次向属地市以下级(包括市级)党政职能部门反映协调,以求妥善解决刘建国的房屋拆迁补偿及其儿子刘正刚非正常死亡的安抚问题。

  2016年5月9日,代表芙蓉区政府负责解决上述事件的司法局焦局长(原信访局局长)向本调研员正面答复了属地区委区政府对此事件的两点决定:一是对刘正刚非正常死亡解决50万元安置费;二是刘建国合法有证的房屋加刘正刚的自建房及生产用房共计1100平米连同4个人头合并补偿共计由原来的313106元上调为408775元。刘建国认为政府的决定没有尊重人权和事实,要求政府承担因拆迁未补偿致刘正刚非正常死亡的法律责任,据实解决其合法房屋的合理核算。

  我们期待长沙市芙蓉区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上述虚拟“隆平杂交水稻项目”;违规建售别墅;非法强拆农房;违规低价补偿尽不到位;违法抢尸、违规尸检,尸检结果不送达等问题,有所作为!尽快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刘建国的合理诉求,让已故三年多停尸殡仪馆的刘正刚早日入土为安!我单位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度关注上述事件。

  《三农内参》何国铭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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